可以。但是要征收社会
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不够间隔期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重婚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新生儿入户办理《惠城区计划生育证明书条件:
(一)随母入户申请所需资料:A新生儿父母双方
身份证、B户口簿C
结婚证、D计划生育服务证、E小孩出生医学证明、F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出生超过一年申报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从小孩出生6个月起至今的查环查孕记录或证明。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就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
(二)随父入户申请需资料:A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B户口簿C结婚证D计划生育服务证(外省的生育证或女方
户籍地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E小孩出生医学证明F新生儿母亲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在新生儿母亲户籍地入户的证明G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证等证明)出生超过一年申报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从小孩出生6个月起至今的查环查孕记录或证明。如属政策外生育的,还应提交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