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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剩余价值抵押有效吗

房产剩余价值抵押有效。借款人已经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追加贷款额。该房产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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