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认定,依据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赔偿的基础。
(二)根据电动车属性赔偿,若为非机动车,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付,仍不足则由机动车方承担;若为机动车,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损失。
(三)收集赔偿证据,准备好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有效证据来主张各项赔偿费用。
(四)保留关键凭证,保留事故认定书和相关费用凭证,作为后续主张权利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