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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分居证明就能离婚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提供分居证明不一定能离婚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界限。即使提供了分居证明,若法院觉得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或者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性,一般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原则上会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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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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