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警告;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
处罚款;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
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成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的;
(三)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谈判的;
(四)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成交候选人的;
(五)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前款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或者
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