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合伙企业法中的其他
财产权利主要包括
股权、债权、信托受益权、矿产资源开发权、林地
使用权等等。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出资,也可以用
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
合伙协议中载明。
第六十四条规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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