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是只能看看吗,有哪些规定

当事人行使探视权是只能看看吗,有哪些规定

探视权绝非仅仅是简单的“看看”而已。

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所拥有的权利,能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能够由当事人彼此协商来确定。

倘若协商无果,便交由法院进行判决。

在行使探视权时,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这一原则,其中涵盖了探视的频率、探视时能否带孩子外出游玩、是否可以过夜等诸多情况。

尤其在特殊情形下,倘若探视有可能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中止探视权的行使;而当那些不利因素消失之后,就应当恢复探视权,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