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凭借假学历进入公司,这便与劳动合同法里的欺诈行为相关联。
从用人单位这边来讲,倘若日后察觉员工是以假学历入职,即便其已工作了长达 10 年之久,用人单位依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因在于员工提供虚假学历的举动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属于通过欺诈来订立劳动合同。
而从员工的角度出发,以假学历入职从而获取工作机会,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行为。
在这 10 年的过程中,但凡涉及到凭借学历而获得的诸如特殊晋升、薪资调整等事宜,都有可能被重新进行审视和纠正。
与此同时,如果这种欺诈行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其他方面的损失,用人单位还有权要求员工对相应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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