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对于装修噪音扰民有着明确的规定。
从时间方面来看,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的 12 时至 14 时、18 时至次日 8 时这段时间内,严禁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开展会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倘若违反这些规定而产生噪声,干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这就属于环境噪声污染行为。
居民拥有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的权利。
倘若行为人拒不停止,居民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映,让物业去劝阻和制止;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警告。
如果警告后仍不改正,就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安静,避免装修噪音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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