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尚未清偿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偿还责任。即使离婚时已经通过协议或判决明确了债务的分担比例,承担了偿还义务的一方也可以依据相关约定或判决,向未履行对应份额的另一方追偿。
1.债权人提起诉讼时,若法院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无论离婚协议中对债务分担有何约定,都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要求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2.若一方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名下财产,必要时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3.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应积极协商确定债务的具体分担比例,避免因互相推诿导致债务逾期产生额外利息或违约金,进一步加重双方的经济负担。已经先行偿还债务的一方,可凭借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判决,向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