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抚养教育关系是怎么形成的

抚养教育关系是怎么形成的

一、抚养教育关系是基于抚养教育继子女的行为发生后而形成的。根据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