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需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司法实践里常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过高标准。
相关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应积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等,以此证明约定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
2.参与诉讼或仲裁时,应围绕合同履行情况、自身过错程度等方面,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清晰阐述观点,以供其在裁量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