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费方面:在提起涉及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时,需先明确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若是财产案件,仔细核算诉讼请求金额,按照对应的比例分段累计去计算需交纳的费用,如不超1万元就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等;如果是非财产案件,像离婚案件这类有固定收费标准的,按标准准备费用。
(二)律师收费方面:要了解案件适用的是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对于适用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查询当地相关收费标准,和律师沟通案件复杂程度、预计耗费时间等情况;对于适用市场调节价的案件,则与律师充分协商确定律师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