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时,违约方严格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支付约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按损失比例计算赔偿额。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赔偿的,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限进行赔偿,实际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
(三)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则可适当减少。
(四)守约方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避免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