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银行卡跑分,要避免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不触碰20万元以上支付结算金额的入罪红线。
(二)若已涉及跑分但金额未达20万,如16万,要及时停止相关行为,避免其他加重情节的出现。
(三)若不幸涉嫌帮信罪,若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