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过程中,需秉持真实意愿与合法目的,不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对方财物。例如,不能在无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或收到货款后故意不交付货物且逃避联系,此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而引发合同诈骗的刑事风险。
(二)若买卖合同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应积极配合处理。在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若具备履行能力,需及时按文书要求执行义务,避免因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