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出资买房归属分多种情况,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为子女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一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未明确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认定为赠与。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不同情形下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有明确界定。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产是子女婚前个人财产,因其发生在婚前且登记明确指向自己子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属一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表明是对夫妻双方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时,按登记情况确定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对于出资性质未明确的,考虑到家庭关系和常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相反证据,通常认定为赠与。若遇到父母出资买房归属及性质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