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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可否执行婚前财产,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夫妻债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执行婚前财产夫妻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够偿还的,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偿还比例,但是协商内容不能侵犯债权人的权利离婚后对于已经分割开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还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执行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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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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