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利息规定旨在平衡借贷双方权益。借贷双方可约定利息,但不得超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此标准的部分约定无效,借款人可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部分利息。
2.若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自然人之间借贷视为无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贷由法院结合交易方式等因素确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
3.对于利息支付期限,借款期不满一年的,应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一年以上的,每届满一年支付,剩余期不满一年的,在返还借款时支付。
建议借贷双方在借款时明确利息及支付期限等条款,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权益。出借人应合法约定利息,借款人按时支付利息。若遇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