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可以打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明确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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