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逾期支付工程款没有约定利息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应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