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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中能否向对方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慧* 江苏-徐州 个人债务咨询 2008.05.15 11:26:07 1555人阅读

各位律师
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利息支付问题,在诉讼中能否向对方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  
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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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2368条

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一般年7%.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

2008-05-15 14:3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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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289323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达州 咨询解答:13955条

可以要求

2008-05-15 11:41:55 回复
地区:重庆-万州区 咨询解答:8245条

从你主张之日起的利息,可以得到支持。

2008-05-15 11:32:53 回复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买卖合同对于欠款没有约定利息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提出此诉讼请求的,也不会予以支持。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债务人不需要支付欠款利息。如经判决后仍未履行的,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计算。扩展资料:根据中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中国《合同法》除了在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合同法》有关时效的内容还为改变,因此继续沿用)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

对于离婚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中的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处理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2、孩子抚养问题(诉讼请求表述为:婚生子由谁抚养,每月出抚养费多少,当然也可以一次性要求给付抚养费元);
3、财产处理问题(诉讼请求一般表述为:财产归谁或财产依法分割);以上三个方面,一般大家都会在离婚状的诉讼请求中写到,但是有一个非常重的事项大家一般都不会太在意,就是“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这个问题大多数当事人及律师都没有在诉状中写明,以致后来在判决孩子归谁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孩子,另一方还得重新提出孩子的探望权问题,不担浪费当事人及法官的时间、金钱,还浪费司法资源。解决这一问题---孩子的探望权问题,有两个方法:一是在离婚诉状中明确写明,另一个方法是在开庭时提出,让在判决书中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的案件,在不得的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非婚生子女向生父母索要抚养费应该得到支持吗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向生父母主张抚养费的,当事人应该证明双方有血缘关系。
咨询:
我是我生父母非婚生的女儿,今年15岁,一直以来我都跟母亲生活,由其抚养,我与母亲也没有要求生父范某出过抚养费用。但是近年来,由于我母亲身体不好,抚养我越来越困难,且最近面临下岗,而且我马上就要上高中,学费等其他费用增加,我便去找生父索要抚养费,但被拒绝,甚至认为我不是他的女儿,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
律师解答:
只要有确切证据证明你与范某存在亲生子女关系,你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可见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与婚生子女的权益一样,不受歧视,均受法律保护。据你介绍,你系你母亲与范某的非婚生子女,由于范某不直接抚养你,因此范某应依法负担你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你能生活为止。当然如果范某拒不承认你与他的父女关系,且拒不承担抚养费用的话,你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一旦案件到,你方需提交你与范某父女关系的证明。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的证据很难直接收集,在尽量收集此类证据的同时,你可以考虑在向后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做亲子关系司法鉴定,以确认双方父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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