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时,按约定计算赔偿金额,同时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无约定时,赔偿范围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计算可得利益损失要综合考虑可预见、减损、损益相抵等规则。
(三)违约属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赔偿。
(四)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对方要求继续履行且符合条件的,违约方仍需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