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孩子不愿见面时要先分析原因,不同年龄段处理方式有别,协商无果可起诉,需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望权受法律保护,直接抚养方需协助。当孩子不愿见面,若子女未满八周岁,要排查是否存在阻碍探望的情形;若已满八周岁且明确拒绝,法院通常尊重其意愿,不宜强制探望。此时可先尝试与直接抚养方沟通协商,或通过居委会、村委会调解,改善亲子沟通方式,也可采用增加情感交流、借助专业心理辅导等温和方式修复亲子关系。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但要始终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如果在处理探望权问题上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