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给子女
出资买房,
离婚时分割的具体情形有:
1、
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2、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房产证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