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起诉离婚且对方不同意,应先判断是否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若有则收集对应证据,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证明等。
(二)若首次起诉未达法定情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时,也要准备好分居证据以支持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