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不设立共同
遗嘱。
2、父母可以写共同
遗嘱公证,但是因为共同遗嘱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即遗嘱何时生效,这在实践中也是一难以解决的问题,遗嘱在
立遗嘱人死亡之后立即生效,是遗嘱的特征之一,而共同遗嘱的主体不可能在同一时间死亡,这就产生了一些问题,当共同遗嘱人一方死亡后,他们的共同遗嘱能否生效?如果生效对于活着的一方来说显然是不成立的,如果部分生效,则与独立遗嘱没有区别,如果遗嘱生效时间从共同遗嘱人都去世之时生效,那么,其中一方去逝时遗嘱不能生效,这样该遗嘱对于活着的一方就有一定的限制,他(她)是能否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变更或撤销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