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与父母
再婚的配偶(也就是继父母)之间形成了父母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
抚养继子女长大的,那么继子女应当承担
赡养义务,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