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
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很多人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虽然知道要继续事故责任的认定,但并不清楚
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可以出来,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过要是情况特殊的话,则作出的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由此可见,实践中,通过法院
诉讼程序解决交通事故
赔偿问题,对交通事故原告方和被告方都比较有利。通过法院审判
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比在交警通过调解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