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是否属于
共同财产分情况: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
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
夫妻共同财产来定性。
(3)要是彩礼是给女方家庭的,则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和嫁妆不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嫁妆和彩礼一般会被认定是只赠与夫妻中一方的财产,属于一方
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通过是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也被叫作夫妻保留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按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