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轻伤害案件发生后,双方
当事人如果能尽量解纷息讼,化解矛盾,伤害方积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被伤害方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则伤害方只需承担
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
2、发生后当事人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提出控告。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出具委托鉴定手续,到法医门诊部鉴定。如果公安机关
立案,走
公诉程序,由检察院
起诉,法院审判。对检察机关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由受害者本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之诉。
3、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又有2种处理程序。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
被害人有两条渠道:
(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被害人可以直接
自诉,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
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