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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聚。
1、提出离婚申请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证,共同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有关问题。
2、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对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要加以认真审查。审查时不仅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而且要认真进行调查。
3、经审查完全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其意愿完全真实,子女已有妥善安排,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没有争议,婚姻登记机关就依法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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