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人身权益赔偿
要保留好医疗费用的相关票据,以便准确计算医疗费。确定误工时间需有医院的休假证明等材料,收入状况可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据。护理人员收入可通过工资单等证明,同时明确护理人数和期限。确定伤残等级要进行专业鉴定,以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二)侵害财产权益赔偿
及时收集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证据,如购买凭证、同类物品市场价格信息等,也可通过评估等其他合理方式确定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
收集能证明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现场视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