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类型:确定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因为两者收费标准不同。
(二)计算诉讼请求金额:若为财产案件,按照上述分段累计标准计算诉讼费用;若为非财产案件,按每件50元至100元准备。
(三)原告预交费用:在起诉时,原告需先预交诉讼费用。
(四)关注最终负担情况:最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按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