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br> 我与今年2007年8月份在江苏省邳州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最近办手续:<br>1、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办理贷款手续,里面工作人员让我缴纳借款担保费1千多元,如果不交不给办理,我很纳闷。不知是否合法收费。<br>2、到邳州房产局下属单位房产交易大厅办手续时,里面工作人员说,你是贷款买的房子,得缴纳房产抵押登记费3百多元,如果不缴纳,银行不予办理手续。我又一次很纳闷。不知这项费用是否合法。<br> 哎,买套房子怎么交这么多费用呢,这才刚刚开始阿,办贷款怎么需要两家单位拦截呢?难道真的需要吗?请律师给于解决。谢谢!盼复!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担保属于反担保性质,需要担保公司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担保,然后你们将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如果你不还款的,住房公积金直接从担保公司处取款,担保公司可以要求你还款或执行你的房产.这其中的给担保公司的费用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