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公司设立专题 > 什么情形下可行使回购请求权?怎样行使

什么情形下可行使回购请求权?怎样行使

对股东会在下述情形中作出的决议即: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而股东反对的可行使回购请求权。行使方式是: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的,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