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
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可能被人
民法院撤销。
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1)无偿转让财产的;
(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
3)对没有财产
担保的
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
5)放弃债权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仍对个别
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风险提示:
破产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
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为之,破产撤销权在法律上的性质,是形成
起诉和给付起诉的结合,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使破产人于破产宣告临界期间内实施的涉及债权人的行为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