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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物倒塌致害行为有哪些致害方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堆放物致害行为通常是滚落、滑落或者倒塌三种方式致人损害。
对堆放物这三种致害方式的理解,滚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滚下;滑落是指高处的堆放物滑下;倒塌是指堆放物全部或者部分倾倒、坍塌。
另外,这里的堆放物,是指堆放于土地上或者某处的物品,是某一种或者数种物品成堆地放置一处,在物理形态上形成的一个新的共同体。堆放的物品只能是动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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