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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吗

按法律规定,行政赔偿责任的主体为侵权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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