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公司已经注销,公司股东仍有权要求
债务人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
债务的
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对于公司的对外债权,无论因何种原因未在清算文件中列明,或者清算当时未向
债权人主张债权,除非公司已向债务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者豁免该部分债权,否则,公司的注销并不当然意味着其债权的消失,
公司注销时未了结的
债权债务仍应由公司股东承担或者享有。
因此,在公司原股东有
证据证明该笔债权确实存在,并且
诉讼时效尚未届满的情况下,公司原股东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偿还这笔债权。在债务人拒绝偿还时,公司原股东可作为
诉讼主体,
起诉要求债务人
清偿债务。
风险提示:为避免公司注销遗留对外债权发生,在公司注销前最好进行债权债务清算。并且公司
注销登记以后,即丧失了民事主体资格,就不能再以公司名义从事
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