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股东身份与财产权益。老公独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为老公一人,老婆不具有股东身份,无法行使股东的经营决策、查阅公司账簿等权利。但如果公司是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设立,股权对应的财产收益如分红、股权转让款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可主张财产分割。若双方离婚,老婆可就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提出分割请求,但不能直接获得公司股份。若要成为股东,需老公同意转让股权,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婚内可通过协议明确归属。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该公司股权的归属或收益分配方式,避免后续因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