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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能起诉配偶赔偿吗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能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配偶赔偿损失。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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