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
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关于老师虐待学生违法吗的相关回答,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