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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如何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1.一般犯罪的计算。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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