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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单位挂名虚拟股东的后果是什么

1、所谓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记。股东若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是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冒用他人名义成为股东,则冒名股东在其义务范围内并不影响其承担责任,那么,冒名股东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2、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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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石岳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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