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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出流程中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叶** 广东-广州 股权咨询 2025.12.13 16:19:06 418人阅读

公司股东退出流程中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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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股东退出时,股权转让和公司回购股权的费用支付规则不同,股权转让涉及协商价格及相关税费,公司回购涉及协商回购款,两种方式均可能产生中介费用。
法律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退出公司可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回购股权两种常见方式。股权转让的费用方面,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一般无额外法定支付费用,但需缴纳相关税费。转让方为个人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方为企业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合同双方需缴纳印花税。公司回购股权的费用主要是支付给股东的回购款,回购价格由公司与股东协商确定,通常依据公司净资产盈利状况等因素。在退出流程中,两种方式均可能产生审计费评估费等中介费用,用于确定股权价值。若对股东退出的费用计算或操作流程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22: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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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出通常通过股权转让或公司回购股权实现,两种方式的费用支付规则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退出方式明确相关成本构成及支付责任。

股权转让的费用主要由转让价格及相关税费构成。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无额外法定支付费用。税费方面,转让方为个人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企业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合同双方还需共同缴纳印花税。

公司回购股权的费用以股权回购款为主。回购价格由公司与股东协商确定,通常依据公司净资产、盈利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费用支付主体为公司,直接向退出股东支付回购款。

退出流程中可能产生中介费用。为确定股权价值,可能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由此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等需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支付给中介机构。

2025-12-13 20:4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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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权转让的费用情况。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一般无额外法定支付费用。但可能涉及税费,转让方若为个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为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合同双方需缴纳印花税。

(2)公司回购股权的费用情况。回购价格由公司与股东协商确定,主要费用为支付给股东的股权回购款,价格依据公司净资产、盈利状况等因素确定。

(3)退出流程中的中介费用。整个退出过程可能产生审计费、评估费等中介费用,用于确定股权价值。

提醒:
股东退出时应明确税费及中介费用的承担主体,不同退出方式的费用构成存在差异,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人士以规避潜在风险。

2025-12-13 19:2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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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转让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协议中明确转让价格是否包含税费,避免后续纠纷。转让方需根据自身主体类型(个人或企业)缴纳对应所得税,双方需共同缴纳印花税,确保合规。

(二)公司回购股权时,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回购条件,不能随意约定。回购价格应基于公司净资产、盈利状况等确定,保证合理公允。

(三)退出流程中若产生审计或评估费用,应提前明确承担方,避免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025-12-13 18:0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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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时,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无法律强制要求的额外费用。但会涉及税费,转让方若为个人需缴个人所得税,若为企业则缴企业所得税,此外合同双方还需缴纳印花税。

2.公司回购股权时,回购价格由公司与退出股东协商决定,主要费用是支付给股东的股权回购款项,金额根据公司净资产状况、盈利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3.股东退出的整个流程里,还可能产生审计费、评估费等中介服务费用,这些费用用于准确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

2025-12-13 17:04:2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有提供公司流动资金的法律义务吗  问:2007年12月份,我和姜某在北京成立了一家钢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各占50%股权。刚开始几个月销售额不错。但后来因价格上涨幅度太大,公司业务量下降,公司慢慢出现亏损。2008年6月底,公司注册资金已经全部花光,拖欠了几个月的房租和人员工资、上家货款。我和姜某商量,要求想办法,各自向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资金,但张某不答应。如果张不投入资金,公司将无法运营,只能关闭。请问:股东有提供公司流动资金的法律义务吗  答:所谓股东义务,从狭义上讲,是对股东的出资义务,即股东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各股东出资额负有如期缴款的法律义务。从广义上讲,是指股东应当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上规定的股东各项义务。  股东负有的义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出资填补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4)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5)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6)其他公司章程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股东对于公司的出资义务,在设立时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如期足额缴足的情况下,在公司注册资本不增加时,股东并没有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的法律义务。公司所需流动资金,只能由公司自己解决,可以由您和姜某就解决流动资金问题召开股东会,对是否贷款、是否向他人借款、是否可以股权方式融资等多种方式进行讨论和表决,在开会并作出相关的股东会决议后,公司应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解决流动资金问题。  综上所述,股东没有向公司提供流动资金的法律义务。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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