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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与合同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权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民法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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