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约定了异议期,应严格在该约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对解除合同的异议,避免逾期丧失权利。
(二)若没有约定异议期间,要留意解除合同通知到达的时间,务必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日常合同签订中,可对异议期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