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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女方父母是否为适格的被告

一、女方父母可以作为适格被告。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彩礼的给付情况,婚约财产纠纷的主体也不局限于男、女双方。男、女双方结婚,都是由两方父母操办主持,男、女双方并不了解其中的所有情况。彩礼的给付情况也一般是由男方家庭给付女方父母,而不是女方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所得者往往是女方的父母,因此,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时,女方父母可以作为适格被告。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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