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案是指公安、
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
执法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
自首以及
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
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
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
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司法活动。一旦
立案侦查,原则上第一时间抓捕,至于说什么时候能够抓捕归案,则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2、公安的
经侦部门在受理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凡是符合
立案条件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即可立案,凡是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则可不立案。与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部门应该予以立案:认为
行为人有犯罪事实的;行为人
涉嫌犯罪的金额、
犯罪导致的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
经济犯罪案件的
追诉标准,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公安部门管辖的案件。
3、公安部门经过审查决定不立案的,如果在有控告人的情况下,应该制作《
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7天内送达给报案的控告人。